《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簡稱「《條例》」)於2020年8月31日正式實施,標誌著香港有了特別適用於私募基金的有限合夥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結構, 解決了香港傳統的有限合夥制度與現代私募基金發展不符的問題。 從正式實施至今剛過三年,至2023年8月31日,已有699支香港有限合夥基金註冊成立。 對比早在2009年便引進有限合夥制度的新加披,截止2023年8月31日,新加坡註冊的有限合夥數量為686支。 香港花了不到3年的時間在有限合夥基金註冊數量上就實現了對新加坡的反超,由此看來,有限合夥基金已成為香港捕捉亞洲私募及創投基金龐大市場機會的有效載體。
在本次研討會中,富途信託有幸邀請到金杜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公司及證券部合夥人兼香港基金業務主管江競競律師,從香港有限合夥基金的基本架構、設立流程、合規 要求及與開曼ELP對比等面向進行講解,帶大家全面了解香港有限合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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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競競
金杜律師事務所
香港辦公室公司及證券部合夥人及香港基金業務主管
江律師在設立香港本地基金方面經驗尤其豐富,參與了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的製定,推動各項配套制度的落地,主導設立了市場上近百分之三十的香港有限合夥基金,並主導推出 了市場首份及第二份有限合夥基金年度報告。
江律師2017年入選《亞洲法律雜誌》"亞洲40位40歲以下最傑出青年律師"榜單,被評為亞太地區40位40歲以下最傑出青年法律人才之一;2020年入選《商法》" 中國業務青年精英律師榜單",被評為為中國30位青年精英律師之一;2022年入圍《金融時報》年度亞太創新律師大獎;並連續被《錢伯斯大中華區法律指南》推薦為 投資基金領域領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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