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行政會議在2022年12月6日的會議上,正式建議向香港特區立法會提交《2022年稅務 (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為單一家族辦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或SFO或“單一家辦”)在香港管理的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也稱“家族投資控股實體”或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或FIHVs)提供稅務寬免。該草案於今日(12月9日)刊登憲報。
這是繼今年10月19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在2022年政府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會在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為合資格家族辦公室提供稅務寬免,目標是在2025年年底前推動不少於200間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 後啟動立法程序的一個實質性進展。
我們在三月《宏圖智庫 | 搶先看!香港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即將出台》微信文章和四月線上講座中對香港單一家辦管理FIHV的擬議稅務優惠政策推出的背景及相關的稅務寬免優惠進行了介紹和分析,並與新加坡家辦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對比。本文將最新條例草案與三月出台的擬議優惠政策進行比較,將七大主要的修訂歸納如下,以供大家參閱:
1.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 (FIHV) 的架構
(條例草案第7條)
最新條例草案對於FIHV架構的要求從“在香港本地或海外註冊成立的公司、合夥或信託的形式“擴大至更廣泛的“實體“,包括團體(不論是否屬法團)或法律安排,並包括法團、合夥及信託(包括全權信託)。實體範圍的擴大為更多的合資格FIHV提供了稅收確定性,尤其對於採用全權信託等常見傳承安排方式的家族而言是有利的。
2.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 (FIHV) 的擁有權
(條例草案第8條)
條例草案降低了先前對於FIHV必須由“同一家族中一位或多位家族成員直接或間接獨家並實益持有”的擁有權限制,修訂為“在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內的所有時間,對該FIHV享有合計最少 95%的直接或間接實益權益”。這5% 的差異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
3.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 (FIHV) 的管理
(條例草案第9條)
條例草案放寬早前對管理該FIHV的單一家族辦公室 (SFO) 的服務限制,由“不得為單一家族獨自和實益擁有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以外的其他實體提供投資管理服務”改為:
► SFO最少95%的實益權益須由該家族的相同或不同的成員直接和間接享有,及
► 符合向家族的指明人士 (Specified person) 提供服務,而提供該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須予課稅;以及符合安全港規則,即具資格SFO的應評稅利潤中,最少有75%得自向該家族的指明人士提供的服務”。
上述的指明人士包括 (a) 與該家族有關聯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b) 家族特定目的實體,其實益權益由 (a) 項所述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直接或間接享有;(c) 以上 (a) 項所述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中間家族特定目的實體;及 (d) 該家族的成員。擴大服務對象範圍符合行業慣例。
4. 與配偶相關FIHV擁有權架構重組的過渡期
(條例草案備註13)
對於在2022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期間曾被視為家族成員但已終止配偶關係的人士,條例草案新增了兩年的過渡期, 即該配偶在有關課稅年度和下一課稅年度(即合共兩年)仍會被視為相關家族的成員,給予FIHV足夠時間重組其擁有權架構。
5. 最低資產門檻的計算
(條例草案第12條)
條例草案對SFO管理的最低資產門檻維持在2.4億港元的淨資產總值。該金額門檻是按照該SFO管理的所有FIHV在該課稅年度(標的年度)評稅基期完結時相關指明資產的淨資產總值計算。如在該標的年度這些FIHV淨資產總值少於 2.4 億港元,也會考慮這些FIHV在標的年度對上兩個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完結時的淨資產總值。在計算淨資產總值時,與這些FIHV有關聯的家族特定目的實體 (Family-owned Special Purpose Entity或FSPE) 所持有的資產亦會計算在內。
6. 家族特定目的實體 (FSPE) 的稅務寬減
(條例草案第15條)
條例草案明確了對家族特定目的實體FSPE提供稅務寬減,是按FIHV對該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所享有的實益權益百分比而定。換言之,FIHV所持有的FSPE數量應該不會影響計算同一個具資格SFO所管理並可受惠於擬議稅制FIHV的數量(以50間為上限)。
7. 備存紀錄規定
(條例草案第21條)
條例草案明確要求SFO和FIHV的負責人遵守備存紀錄規定,確保FIHV和SFO的實益擁有人的身分和詳情能易於確定,並就沒有合理辯解而未遵守備存紀錄規定的相關實體施加相關懲處的罰則。
草案的立法程序時間表包括在今日刊登憲報之後,將於2022年12月14日開始首讀和二讀辯論,而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和三讀的時間將另行通知。該草案在通過立法程序後將從2022年4月1日生效。
草案中還提到該稅收寬免制度對香港財政和經濟的影響,指出該政策旨在吸引更多家族辦公室在香港落戶和營運,除了為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創造新的商機,也會帶動對其他相關專業服務(包括法律和會計服務)的需求,有助促進香港成為亞洲的家族辦公室主要樞紐、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的角色,並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自特區政府三月擬議優惠政策出台後,安永家族辦公室諮詢團隊收到許多客戶對香港單一家辦相關稅制的詢問,並陸續協助合資格家辦開展籌劃架構及運作模式等工作,深入了解該優惠制度對大中華區家族企業和企業家家族的支持和協助。我們也注意到特區政府擬議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修訂條例草案出台後,香港單一家辦的重要性得到更多家族企業和企業家家族的關注。特區政府在為吸引外地特別是內地投資者和專業人士推出的簽證等優惠政策的配套上也有了可喜的進展。
我們歡迎草案立法過程的正式啟動,將持續緊密跟進草案的進展。我們期待與業界合作,運用我們在協助全球私人客戶設立、管理和運營家辦方面的豐富經驗,幫助更多客戶及其家族實現基業長青、傳承無憂。歡迎大家聯繫我們了解和交流更多有關香港家辦優惠政策草案的進展詳情。